推进职业人群制度广覆盖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。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法、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的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工作,基本实现了有稳定劳动(人事)关系的职业人群全部纳入制度保障的目标。出台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,持续夯实建筑工程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。截至2025年底,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.05亿人。
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。结合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特点,创新制度模式和运行机制,采取按日参保、按单计费、月度缴费、总参总保的方式,在部端建立全国信息平台与平台企业总对总对接,将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保障范围。2022年7月,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启动,覆盖出行、即时配送、同城货运7家主要平台企业在北京等7省市的所有接单人员,试点以来,制度运行总体平稳。2025年5月,经报党中央、国务院同意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明确用三年时间分步骤、渐进式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。2026年7月1日起,试点已向全国推开,试点平台企业增加至25家,截至2026年7月底,累计参保人数达到3458.8万人。
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现。2022年印发通知,要求省(区、市)内统一基金收支管理、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,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,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,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,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。2024年1月1日起,各地全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,总体实现政策标准、基金运行、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统一规范。
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提质增效。印发实施《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,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,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、职业病发生率以及因工死亡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。印发实施《关于推进工伤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加快推动工伤康复工作提质增效。
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高。做好助企纾困工作,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,五年期间累计减少收费超千亿元,服务稳就业保就业大局。2024年4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,2025年4月1日起在全国组织推开。